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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润基层 以车抵赔化纷争

  发布时间:2026-05-09 16:13:42


    灵宝法院网讯  2026年4月27日,灵宝市人民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守司法为民、定纷止争工作初衷,妥善审结一起因营运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通过柔性调解破解赔偿难题,用司法力量化解民间矛盾,守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5年12月,被告人李甲驾驶电动四轮车在灵宝市桃林街附近从事营运活动时,因揽客事宜与同行被害人李乙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李乙站在李甲车辆前方阻拦其载客离开,李甲情绪激动下将李乙推倒,造成李乙左侧颜面部血肿、桡骨及尺骨茎突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李甲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明确表达了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意愿,双方初步达成调解共识。灵宝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精准研判案件性质——该案系营运同行间琐事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无深层矛盾积怨,具备实质性化解基础。秉持“案结事了人和”司法理念,承办法官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求,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调解过程中,一道难题摆在面前:被告人李甲无家属照料,经济条件十分拮据,虽真心愿意赔偿,却无力支付足额现金,导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打破困境,承办法官创新调解思路,结合李甲实际情况积极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灵活赔偿协议:李甲当场支付部分现金赔偿,剩余损失以其名下营运的电动四轮车作价抵偿,赔偿协议当场履行完毕。被害人李乙表示谅解,法院以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对赔偿内容依法予以确认。

    2026年4月27日,灵宝法院综合案件事实、证据,充分考量被告人李甲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从轻情节,同时兼顾其前科情况,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甲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该案的妥善办结,是灵宝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针对被告人经济拮据、无力全额现金赔偿的现实困境,法院摒弃简单机械“一判了之”,坚持柔性调解、灵活施策,既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又用心化解矛盾隔阂、修复社会关系。下一步,灵宝法院将持续把矛盾实质性化解融入刑事审判各环节,重点紧盯民间琐事、行业营运等纠纷引发的轻罪案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惩戒与修复同步,以专业高效、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定纷止争、息事宁人,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落地见效、赋能基层治理。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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