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房子可别被拍卖了,我现在就筹钱!”2026年3月2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失信被执行人的房产时,被执行人甲某着急了,表示愿意偿还全部欠款。
甲某驾驶机动车与乙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某身体受伤、财产受损,经交管部门认定,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乙某无奈将甲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甲某赔偿乙某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甲某以经济困难、暂无偿还能力等理由,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甲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与线下摸排。最终查明甲某名下有一套可供执行的房产,这成为破解案件执行僵局的关键突破口。
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打消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执行干警依法对该套房产采取查封措施,并向被执行人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后果。随后,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被执行人甲某积极筹措资金,后将全部赔偿款足额打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执行干警也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今后,灵宝法院将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拍卖、失信惩戒等各类强制措施,全方位挤压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空间,坚决守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提醒所有心存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拒不履行义务绝非小事,逃避、抗拒执行终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