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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想走捷径?小心落入“包过”骗局

  发布时间:2026-03-09 17:32:30


    “免考拿证”“包过保过”“快速拿证”……这类诱人的考证宣传是否常映入眼帘?不少人抱着“走捷径”的心态轻信此类承诺,最终却落得“钱证两空”的结局。2026年2月2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考证包过”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轻信“证书捷径”的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原告通过某平台联系到被告张某,经其宣传推介,与张某及北京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原告支付5000元费用,由对方协助办理D级田径教练证,双方约定三个月内完成证件办理。张某收款后,自留400元,将剩余4600元转交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然而约定期限届满后,原告并未成功取得证件,多次向二被告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将二者共同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相关费用。

    法院审理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合同主体的认定及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告通过被告张某的宣传,与被告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张某以公司客服名义开展宣传、收取费用,其行为足以使原告有理由相信其代表公司履行职务,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应视为共同履行合同义务。

    原告按约定支付5000元费用后,二被告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证件办理,经原告催告后仍未履行合同核心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庭审中,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通知原告参与培训,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佐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另查明,张某自认收款后自留400元、转交公司4600元,且已向原告退还其自留的400元。

    鉴于案涉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法院最终认定,剩余4600元费用应由实际收款方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返还责任;张某作为案涉业务的经手人及合作方,参与宣传收款并从中获利,应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法官说法

    1.摒弃“证书捷径”心理,严格核实机构资质

    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均需通过正规培训、考核程序取得,所谓“快速办证”“免考包过”等宣传多为虚假信息,切勿轻信抖音、微信等网络平台的此类诱导性广告。缴费前,务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仔细核查对方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经营范围、经营状况及是否存在法律诉讼、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从源头规避风险。

    2.坚守书面合同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大额交易切勿仅凭口头约定就支付费用,无论线上还是线下合作,都应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合同中需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收费标准、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为后续维权提供明确依据。

    3.拒绝私人账户转账,妥善保留付款凭证

    正规企业的经营款项均应转入对公账户,支付相关费用时,尽量选择银行转账方式,并在备注中注明“办证服务费”等款项用途,避免通过微信、支付宝向私人账户私下转账。付款凭证是证明交易事实的关键证据,务必妥善保管转账记录、缴费截图等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4. 厘清“中介”与“公司”关系,全面留存沟通记录

    若销售人员声称与某公司存在“合作关系”,需格外提高警惕。交易过程中,所有聊天记录、广告宣传页面、对方推送的企业微信名片、宣传视频等材料,均应及时截图、备份留存。这些证据能在发生纠纷时,帮助厘清责任主体,明确是个人欺诈还是公司违约,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考证无捷径,合规是前提。面对各类“包过”“代办”宣传,务必保持理性判断,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资格证书,避免因贪图便利而遭受财产损失。如遇类似纠纷,要及时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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