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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夫妻共同财产 温情执结破“无财”困局

  发布时间:2026-02-09 09:07:15



    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我是真的没办法,名下一分钱、一套房都没有,连吃饭都要精打细算,实在还不上这笔钱啊!”2月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现场,被执行人李某一脸愁容地向执行法官辩解,反复声称自身无财产、无履行能力。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李某“无财产可执行”的说法,一度陷入困境。面对僵局,执行法官并未被表面说辞迷惑,而是坚持细致核查、深挖财产线索,同时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以法理释明、温情沟通化解双方对立情绪,最终促成案件圆满执结,既牢牢守住法律底线,也充分彰显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需向张某偿还相应借款。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面排查李某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线索,结果显示其名下确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果断将调查范围延伸至李某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寻找案件突破点。

    经进一步核查,执行法官发现李某与王某系合法夫妻,且案涉债务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关键信息为案件带来转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均属夫妻共同财产。据此,执行法官依法查询王某名下财产,发现其某银行账户内有大额存款,足以清偿本案全部债务。

    为防范财产转移、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果断依法冻结该银行账户,并及时通知王某。得知账户被冻结后,王某情绪激动,声称存款系自己辛苦所得,对李某的借款毫不知情,不应承担还款责任;李某则始终以无生活来源、无履行能力为由,推诿还款义务,双方对立情绪严重。

    面对执行僵局,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扣划措施,而是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耐心细致开展调解与普法工作。执行法官向王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即便债务超出家庭日常所需,其名下存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依法享有相应份额,法院亦有权对该份额依法执行。同时,既阐明法律严肃性,告知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又耐心倾听王某顾虑与诉求,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申请人难处,劝说双方立足法理情理妥善化解纠纷,减少后续矛盾。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王某逐渐认清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情绪趋于平复。她表示理解法院执行工作,明白逃避债务无济于事。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下,王某自愿取出账户内存款,代李某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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