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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润初心,同行“枫桥”路

——我在五亩法庭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日子……

  发布时间:2025-12-17 08:36:41




    聘书一本接一本,任期一轮续一轮,不知不觉间,我在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日子便这样悄然流淌而过。

    忙碌与清闲交织的退休时光里,一次偶然机会,我得知灵宝市人民法院正在招聘特邀调解员。凭着过去在政府部门工作三十多年积累的法律基础和群众工作经验,内心那股“退而不休”的热情被悄然点燃。我想,或许还能再为社会发挥一点余热。于是,我报名了。退休前,我是一名土地管理中心所所长,日日与土地打交道,调解处理过的矛盾纠纷数不胜数。有些矛盾尖锐,群众情绪激烈,甚至长期信访不断。情理反复讲、法律条文一遍遍翻,日子久了,群众也从最初的不理解、不信任,转为感激与信任,一面面锦旗无声讲述着一段段坚韧的解纷之路。身为曾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一员,“为群众办实事”是我始终不忘的初心。如今来到法庭,我依然秉持真诚待人、实质解纷的理念,而这种方法,依然行之有效。

    “我卖我自己家的树,她却非说是她家的,还扣了我那辆三轮车。眼下正是农忙用车的时候,拉货都成问题!”

    “那棵树本来就是我地里的!他凭什么砍?”

    李大爷和王大娘是朱阳镇美山村的邻居,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为田埝边一棵树的归属争执不下。三轮车被王大娘扣留了三年之久,矛盾僵持,谁也不肯退让。

    庭审上,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李大爷坚决要求返还三轮车并赔偿损失,王大娘则对扣车事实不否认,但她坚持必须先解决伐树所引起的归属争议。案件承办法官告诉我,除非双方自愿同意一并调解,否则三轮车和树木归属属于两个法律关系,难以在同一案件中处理。问题该如何突破?我反复思索,多方尝试——电话沟通、微信联络、下班后走访知情人,终于找到了案件的切入点。

    在法庭“上善若水”调解室里,我为双方当事人递上了一杯热茶,几句暖心话缓缓铺开调解的氛围。氛围渐渐柔和,如清泉流过坚冰,双方的态度也渐渐松动。这起纠纷最终不仅成功化解,更实现了当场履行——三轮车归还,树木争议达成谅解。我始终坚持一条原则:调解不是简单结案,而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我参与调解的买卖合同纠纷、财产损失案件中,凡是涉及履行内容的,被告都能当场兑现。当事人的理解和感谢,正是对我工作最大的肯定,也一次次提醒着我这份工作的意义:实实在在化解老百姓的急难愁盼,这正是我选择成为特邀调解员的初心。

    另一起案件同样令人记忆犹新。原告巴某起诉某公司,索要因柴胡药材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该公司则反诉巴某,要求赔偿因私拉横幅、阻挡施工所造成的停工损失。一案变成两案,案情复杂交错,双方陈述各有侧重,法庭短时间内难以查明全部事实。我再次运用自己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走访了解相关当事人,厘清背后的症结。在摸清双方的真实意愿后,我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沟通调解。“上善若水”的调解理念再次得以践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当场支付柴胡损失赔偿款18000元,并自愿撤回反诉。这场历时一年半的矛盾纠纷,在不增加诉讼负担、不耗费额外司法资源的情况下,真正实现了实质性化解。看着当事人卸下心头重担,我感到由衷的欣慰。

    近年来,五亩法庭延伸“移动法庭”服务触角,定期选取典型案件,把法庭搬到村社广场、企业园区、田间院落,实行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化解、就地释法。法庭还同步开设“流动普法讲堂”,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贴近生活的案例故事,让法治观念如春雨般滋润百姓心田。

    作为一名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特邀调解员,我跟随法庭的脚步,努力贴近百姓生活、理解群众所思所盼,将“枫桥经验”融入每一次调解实践。我们追求的,不是强势决断,而是如水般的柔软与坚韧——不争一时高低,却滋润一方和谐;不显雷霆万威,却具备滴水穿石的持久力量。正是这样的“柔性力量”,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画卷中,书写出一篇充满温度与智慧的法治篇章!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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