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为了孩子的抚养费,你们跑前跑后费了这么多心,谢谢你们!”2025年10月30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中接过一面饱含谢意的锦旗,字里行间包含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褒奖与感谢。
李某与方某原为夫妻,育有一女李某某,2023年,双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约定婚生女由李某抚养,方某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文书生效后,方某未按时履行2024年及2025年部分抚养费,累计拖欠7000元。因独自抚养孩子压力大,2025年9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询方某财产状况,发现其名下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为推进案件进展,执行干警前往方某住处将其传唤至法院。通过深入了解,方某再婚后已怀孕,不符合司法拘留条件,而方某也并非故意拖欠,而是面临着生活的重重压力,缺乏履行能力。方某承诺待承包种植的玉米秋收后立即履行抚养费,请求暂缓执行。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实际抚养压力,也兼顾被执行人方某的现实困境,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一方面向方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李某诉求,最终征得李某同意,给予方某一个月的履行宽限期。秋收结束后,方某如约履行了7000元抚养费,案件圆满执结。
从依法传唤到情理沟通,灵宝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用温情化解矛盾,既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灵宝法院将继续秉持法理与温情并重的理念,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执行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