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你们,这么忙还特地把钱送到家里来,真的太感谢了!”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豫灵镇董社村,为申请执行人张某送去22800元执行款,其母亲连连向执行干警表达感谢。
张某与王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灵宝法院判决后,王某应支付张某困难帮助金228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迅速启动网络查控,冻结了王某名下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因账户冻结造成的不便,王某遂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使得案款很快执行到位。
然而,执行干警在联系张某办理领款手续时了解到,张某因意外导致行动不便,且家住偏远乡镇,往返法院十分困难。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为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执行干警在向领导汇报后,决定特事特办,携带执行款驱车往返百余公里主动上门办理领款手续。抵达张某家中后,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现场为其办理了领款手续,将执行款足额交付到其手中。至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一张生效判决,承载着当事人的期盼,一次上门服务,传递着司法温度。近年来,灵宝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融入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司法公正与司法温度直抵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