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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车位充电桩安装遇阻?法院:物业应予以协助、配合

  发布时间:2025-09-19 08:26:16


    灵宝法院网讯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购买电动汽车或插电混动汽车。但在小区安装家用充电桩时,诸多问题让不少车主犯了难。2025年8月2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甲某系某小区业主,2022年,甲某购买了该小区停车楼2层车库24号、76号两个具有独立产权的停车位。2025年5月初,甲某向物业服务公司申请在其购买的76号停车位上安装家用充电桩及独立电能表,物业服务公司以该小区消防不合格、电力容量预留不足、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等理由拒绝配合安装。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25年7月25日,甲某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服务公司限期协助、配合其在76号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家用充电桩及独立电能表。

    法院审理

    灵宝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新能源汽车符合我国倡导的“绿色、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理念,国家有关部委已出台多份意见,支持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求物业公司协助、配合、提供便利。

    案涉停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是否存在隐患,应由住建、消防、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认定,而非主观判断,物业服务公司在没有相关部门认定的情况下,径直将新能源充电桩等新生事物拒之门外,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甲某作为车位合法使用权人,申请安装充电桩符合新能源汽车使用特性及生活需要,如车位符合安装条件,且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及公共安全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公司应予配合、协助。

    安装充电桩后,并不意味着物业服务公司可以放松、放弃管理,更不意味着甲某可以不当使用、放弃对充电桩的管理、维护等责任,物业服务公司仍应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对不正当使用充电桩和电能表的行为予以纠正、制止,甲某作为相关权益人也应合理正确使用有关用电设备设施并配合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管。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支持甲某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汽车行业的新宠,成为消费者的首选。充电桩作为电动汽车的基础配套设施,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是必不可少的。本案中,甲某作为小区业主,依法取得了该小区车位的使用权,享有专有部分的使用权利,有权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合法地使用停车位。因此,甲某在自有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既是作为业主正常行使合法权利的行为,也符合绿色环保的理念,物业服务公司应予配合办理相关安装手续。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公司在后续工作中应加强对安全风险点的巡查,依法保障业主的财产安全。若发现充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也可及时行使物业管理职权予以制止、纠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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