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不要拘留我,我现在就找家人凑钱!”2025年8月1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被执行人迫于拘留威慑,主动联系家属还清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孔某因资金周转从赵某处借款81500元,并出具欠条。到期后,赵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孔某诉至灵宝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孔某偿还原告赵某欠款81500元等内容。判决生效后,孔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通过隐匿财产企图规避执行,赵某随即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孔某,孔某均以打错电话为由拒接电话,甚至动起了“聪明”心思,一方面将财产转移到前妻名下,另一方面更换手机号码,搬离原住所,玩起了“人间蒸发”。然而,执行干警一直追踪孔某踪迹,将孔某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冻结,在媒体平台发布悬赏公告。
执行干警通过技术手段精准锁定正在酒店居住的孔某,依法将其拘传回院。执行干警向孔某再次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惩戒措施,但孔某毫无诚意,以无力还款为由,拒不履行。为尽快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对孔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得知自己即将被拘留,孔某当即慌了!态度发生大转变,连忙向干警表示有还款意愿,将积极配合执行。最终,孔某家属将所有欠款全部履行完毕。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任何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除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也有明确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严正敦促所有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任何拖延与逃避皆是徒劳,只会让代价加倍沉重,唯有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方为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