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通过教育引导、惩戒威慑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彰显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梁某与袁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梁某偿还袁某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梁某始终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随即向被执行人梁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而被执行人梁某不仅不配合法院工作,还就此“失联”逃避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公安机关送达查找被执行人下落通知书,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掌握了被执行人梁某的线索,遂顺藤摸瓜,找到被执行人梁某,将其传唤至法院,再次对其进行“普法”,并着重释明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影响、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但是梁某态度依旧含糊。鉴于梁某消极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并未“一拘了之”,而是多次前往拘留所回见,通过拘留所谈话、执行调解室恳谈等方式,结合诚信教育引导换位思考,最终促使被执行人梁某从“被动履行”转向主动担责。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手段,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才是“正途”。下一步,灵宝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手段,在加强执行力度和方法上不断创新,用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高效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