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刘法官,钱已经打到法院执行账户,请解除我公司失信......”2024年12月2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被执行人电话,其请求确认法院账户收款并希望及时解除失信黑名单措施。
2022年,外地甲公司多次从李某处购买沙石等建筑材料,累计欠货款10万余元。甲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6万余元一直未付清。李某多次讨要无果,于2024年1月将甲公司诉至灵宝法院。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甲公司向原告李某支付货款6万余元等内容。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仍迟迟不履行。2024年9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甲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仅查控2万余元,并向申请人李某发放。剩余案款数额不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但甲公司负责人口头答应履行,但未见其行动。
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甲公司是省内一家经营多年的建筑公司,有能力偿还剩余的3万余元。鉴于被执行人可能存在逃避执行情况,执行干警再次督促无果后,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深感处处受限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遂出现本文开头一幕。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