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把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行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在执行工作中努力做好“刚”“柔”并济,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大力促进了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在执行申请人王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屈某一案中,屈某因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被司法拘留,拘留期间其岳父去世,而其妻作为唯一女儿无力料理后事,执行干警获知该情况后,立即为其办理提前解除拘留手续,屈某倍受感动,当即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书写一份按期还款保证书,后屈某按时清偿了欠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在对被执行人贺某执行司法拘留时,贺某突然情绪激动,将烟灰缸朝自己头部砸去,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执行干警们立即将贺某送往医院进行包扎治疗,并一直陪在贺某身边,待医生确诊其无恙后,才同贺某离开医院。贺某对自己的偏激做法感到惭愧,并表示以后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