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电器迟迟不到位,索要定金遭拒绝?执行安排!

  发布时间:2024-09-27 15:39:00


    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执行法官,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欠款……”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人李某领取2万元执行款后,向执行干警表达感谢。

    2023年1月,李某到灵宝市某知名电器商城购买电器,双方当场签认了协议,缴纳2万元定金。到了约定交付时间后,该电器商城以各种理由未能交付商品,李某多次讨要无果,遂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定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该商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李某定金2万元。判决生效后,该电器商城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2024年9月初,李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并多次对该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起初,该公司负责人仍百般推脱,将执行法官的督促当成“耳旁风”,直至执行法官将其强制传唤至法院,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即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和可能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迫于压力,该公司负责人的态度逐渐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并按判决履行了退款义务。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这道防线的最后环节,是当事人权益得到实现的最后屏障,也是彰显法院裁判权威最直接的体现。下一步,灵宝法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综合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496957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