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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民法院关于废旧资产报废处置公开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08:15:19


我院现有一批废旧资产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及能力的公司报名参与,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批公开竞价废旧资产主要包括废旧台式电脑、便携式打印机、便携式复印机、高速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备。

二、处置方式

1.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者成交,详细竞价规则现场宣布。

2.要求竞价申请人对全部报废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

三、竞价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技术等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灵宝市人民法院办公楼207办公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证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后返还,加盖竞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五、竞价方式

我院将统一安2024年9月30日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后,竞价人进行报价。

六、竞价人须知

1.参与竞价的人员需随身携带本公司公章至竞价现场,未带公司公章者不准参加竞拍。

2.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

3.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后,双方签订成交合同,成交单位于3日内经过对公转账的方式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成交单位缴纳成交价款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4.成交单位需在成交后两日内将处置资产全部搬离我院。搬运过程中,成交单位必须规范操作,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处置物资,并对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事故负全责。搬运结束后,需将现场清理干净。

5.参与竞价单位及人员要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凡因竞价人资料等原因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或竞价后不能正常执行者,其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造成资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及单位负责。


联系人:田栓

联系电话:0398-8830180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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