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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不可取 释法明理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4-09-25 10:19:55


    灵宝法院网讯 “虽未谋面,但执行款已经收到,从立案到结案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感谢灵宝法院执行法官,真是太高效了......”2024年9月23日,收到执行款后某公司代理律师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某公司与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偿还某公司代偿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某公司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起初王某不以为意,依然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为尽快兑付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采取了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全方位的查控;另一方面耐心向被执行人王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以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的不利影响。在执行干警的多番努力下,王某终于打消了侥幸心理,同意将本金和利息全部履行完毕,才有了开头一幕。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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