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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十年积案

  发布时间:2009-11-06 08:20:58


    2009年11月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一起11年的执行积案达成和解,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使积怨达10年之久的冤家握手言和。

    申请人范战国与被申请人何安定、侯小苟债务一案,经法院于1999年7月2日判决,被申请人何安定应给付申请人范战国欠款10000元及利息,利息为月息2.5分,自1998年6月4日算至款付清之日。侯小苟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范战国申请执行后,何安定通过以车抵账及现金支付方式陆续偿还了10000元本金,认为剩余利息应由侯小苟承担,一直推脱未能清偿,该案从2000年至今不断中止,恢复执行后虽然法院也对何安定采取了搜查等措施但仍不能执行。为此申请人范战国与被申请人何安定多次在街上发生纠纷并厮打,见面若仇人一般,且范战国到处上访,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形象。2009年该案恢复执行后,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传唤何安定,但其拒不到庭,11月3日,该庭组织8名干警,2台警车,到何安定家中现场执行,虽何安定见机躲藏,但干警仍耐心对其家属进行了2个小时法制教育,宣讲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并向其家属出示了拘留通知书。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及法律的威慑,11月4日,何安定及其家属主动到法庭要求与对方和解,该庭干警抓住机会,又做范战国的思想工作,劝其主动放弃部分利息,最终双方同意5000元此案全部了结,且当庭履行,双方握手言和。一起长达11年、矛盾冲突较大,不稳定因素突出的执行积案终于成艾落定,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责任编辑:李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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