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我愿意主动履行......”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时,经过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析理,被执行人李某意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2023年,李某从何某处借款38000元,双方就还款方式、期限、利息等内容书面形成借条,并通过手机当场完成转账。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一直未能依约偿还借款,何某多次催要无果,将李某诉至灵宝法院。2024年初,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8000元及利息等其他内容。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同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6月5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何某电话,称李某埋怨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动手将其丈夫打伤,何某当场已报警,辖区派出所已介入处理。结合申请执行人所述,执行干警提醒何某:关于被执行人李某打人的情况,何某需冷静处置,及时将伤者诊疗检查,并配合派出所工作,提供证据,耐心等待处理结果,同时法院也会加大执行力度,坚决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随后几天,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耐心细致地对李某进行释法明理,向其阐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后果,同时也告知李某,不论怎样都不该出手打人。最终,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后,就本案剩余案款履行到位,并就其他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