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党晓艺:
本院受理原告常伟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7200元及利息(逾期还款利息以57200元为基数,其中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20日期间利息按照月息2分计算;2020年8月21日起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为止);2、被告支付违约金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19日8时30分在本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承办庭室:灵宝市人民法院速裁四组
承办法官:齐国章,联系电话:136*****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