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一起扣车纠纷案件,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纠纷及扣车纠纷一并解决,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均十分满意。
王某于2009年8月驾车与张某家属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处理期间,张某因不满王某提出的处理意见,遂于2009年9月将王某的奇瑞汽车扣走。王某对张某的行为十分不满,准备组织人员到张某家强行索要车辆。故县法庭得知这一消息后,及时引导王某进入诉讼程序。张某接到通知到法庭后,其妻子情绪激动,表示此事与王某誓不罢休。2009年10月29日,故县法庭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庭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庭干警引经据典,晓以利害,最终促使双方愉快的达成了协议,张某将所扣汽车返还给王某,王某给付张某2000元作为交通事故赔偿。至此,双方几近激化的矛盾两起纠纷在法庭干警耐心细致的劝说下一次性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