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4:58:34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3)豫 1282执 2056 号之一
杨菊花:
本院立案执行的武秋玲与杨菊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杨菊花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 1282 执 2056 号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失信决定书因你拒不履行依法将你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令限制高消费。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执行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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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