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坚持做到亲民、护民、爱民、便民、利民,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便民服务十项承诺。
一是推行文明接待,坚持便民立案。在立案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诉前调解服务,推行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立案诉讼环境。
二是开展巡回审判,法律服务进村。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选择典型案件深入乡村企业进行现场审判,深入社区学校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实施阳光审判,确保司法公正。继续坚持公开审判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廉政监督员等参加庭审旁听、评议,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示制度,接受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四是开设假日法庭,延伸司法服务。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的审理安排在节假日进行,为因工作、学习繁忙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出席开庭的当事人提供方便。
五是加强司法救助,关心弱势群体。对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农村特困人员等经济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减、免、缓,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六实行信访接待,坚持院长接访。设立信访接待室,开展判后答疑和判前释法工作,坚持院领导周一至周五轮流接访,使来访群众人人得接待、反映问题件件得答复。
七是突出强制执行,破解执行难题。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制约机制,充分运用拘留、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设立被执行人财产举报有奖制度,强力执行一批重点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九是提高审判效率,严守审理期限。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极探索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全部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办结。
十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加强干警廉洁自律教育和审判业务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