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1282民特10号
本院于2023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杨启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杨启超称,被申请人杨新辉系申请人之长子,生于1985年12月19日,于1997年7月夜间离家出走(时年12岁),至今未归,苦寻无果。被申请人失踪至今已有26年之久,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杨新辉死亡。下落不明人杨新辉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杨新辉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杨新辉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杨新辉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刘振华,联系电话: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