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又是一年金秋至,又是一期开学季。新学期伊始,灵宝市人民法院“开学法治第一课”像往常一样如约而至。
9月2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森林带队走进灵宝市中等专业学校,开展秋季“开学第一课”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在校师生送上了一份丰富的“法治大礼包”。灵宝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段建强,灵宝市中等专业学校校长索晓辉等出席启动仪式。灵宝市教体局总督学吴新燕主持仪式。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法治教育工作的专干,局直各高中、初中、小学负责法治教育工作的副校长及2000余名学生参加此次活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和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不仅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在教育部门、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送法进校园’活动必将结出硕果,也希望同学们在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教育环境中不负韶华,学习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梁森林院长在讲话中说道。
段建强局长对近年来支持关爱灵宝教育事业发展,关心青少年法治建设的梁森林院长和灵宝法院全体法官致以衷心地感谢。他表示,此次活动主要目的是培育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为平安校园创建和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零距离以案普法
说起“庭审”,你的印象是什么?庄严、肃穆、神秘?对于灵宝市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们来说,庭审是零距离的法律,是看得见的正义,更是一场生动的“开学第一课”。
“现在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法槌落下,一起在校学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庭审正式开始,这是灵宝法院今年首次将真实的庭审“搬”进校园,让参与旁听的师生“沉浸式”感受司法力量。
案情简介:被告人薛某系某职业学院在校学生,在明知他人从事转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及鲍某、陈某等多人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协助他人取现。在被公安机关因上述行为采取取保候审期间,仍不知悔改,通过“飞机”软件直接联系上线“老许”,做起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生意”。经统计,薛某提供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共计入账56万余元,取现55万余元,涉及上游诈骗资金共计25万元,非法获利2.2万元。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精彩的法律教科书。旁听席上,在场学生全程“沉浸式”旁听案件审理每个环节,真切感受庭审庄重和法律威严,感触颇深。
“我印象中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都来自于电视,今天,零距离地看到了审判法庭,看到了法官判案,这种感觉很震撼……”
“被告人和我们年龄差不多,替他感到惋惜,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整场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庭审庄严肃穆、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最终,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薛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违法所得2.2万元予以没收。”
沉浸式现场讲法
“大家知道电信网络犯罪吗?”“有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是法?”“守法明理才能行稳致远,遵纪守法必须从自身做起!”庭审结束后,为强化以案释法的效果,审判长王帅锋从电信网络犯罪、校园欺凌、性侵害等问题入手,结合审判经验及最新热点案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学们全神贯注聆听讲座,认真记录。
面对面互动学法
“法官叔叔,请问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都会构成犯罪,具体是什么罪?”“如果我的银行卡、手机丢了,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我是否涉及犯罪?”“如果一个人犯罪了,将来会有哪些影响?”……
互动环节,同学们争先恐后的向法官提出问题,法官一一认真解答,同时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随后,法官为同学们发放防电信诈骗、防校园欺凌、防性侵害、防拐骗等法律宣传彩页,为学生们提供面对不法侵害的“武功秘籍”,在他们心里种下法治的种子。
近年来,灵宝法院始终把青少年保护工作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连年开展青少年保护宣传周活动,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参观审判法庭,模拟庭审,近距离感受司法威严与法治温度;并精心选取案例,结合当前青少年司法保护热点难点,开展“青雨润苗”系列活动,为师生们送去一份份丰盛的“法律大餐”,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下一步,灵宝法院将以“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为依托,不断拓展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构建“情景式、多元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校园普法新格局,助力青少年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