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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假日法庭”成功执行和解两起案件

  发布时间:2009-09-28 17:55:51


    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充分利用“假日法庭”开展巡回执行,9月28日成功执行和解两件执行案件。据悉,自该庭“假日法庭”成立以来,已执结或部分执行案件14件,标的150余万元。

    王某、黄某分别于2006年7月12日、2006年12月12日到该院立案申请执行蒋某债务案件,标的为85万余元(不含利息)。因蒋某是郑州市人,执行人员在依法执行了蒋某在灵宝所有的精粉、矿石及其妻在郑州的存款共计25万余元后,长期找不到蒋某,也无其它执行线索,该两案中止执行。今年9月14日,执行人员根据线索及时赶到并依法对蒋某实施了司法拘留。9月19日至20日(周六、周日),“假日法庭”执行人员在了解了蒋某在某矿区拥有的坑口承包经营权的详细情况后,用了整整两天时间,给两案当事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其均表示同意和解并达成了转让坑口承包经营权的协议。9月28日,两案当事人按协议履行完毕,两案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李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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