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小标的执行案件虽案情简单、涉案金额小,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也是提升执行质效的有效途径之一。
为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安心年、暖心年,2023年1月1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充分利用年前执行“良机”,突击对五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一天时间内执结一件,和解两件,执行到位案款65000元,取得良好成效。
1月13日当天,故县法庭及时梳理甄别案件标的,涉及小标的案件有三起,均在辖区范围,其中,被执行人刘某未履行标的款20000元,被执行人李某未履行标的款40000元,被执行人汪某未履行标的款30000元。三名被执行人的共性都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执行干警依次将三名被执行人拘传到院后,执行干警告知其家属,下一步将对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王某诉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某妻子担心丈夫将在拘留所里过年,现场履行全部标的款20000元。被执行人李某、被执行人汪某家属也纷纷筹款,先后送来执行款30000元、执行款15000元,分别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在小标的案件执行过程中,一些被执行人往往法律意识淡薄,在有一定能力偿还的情况下百般推脱抵赖,于案件判决后抱有“只要法院不动真格,我就不还钱”的想法。接下来,该院将不断加大对小标的案件的执行、查控力度,有力震慑被执行人,切实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