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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安民告示”服务果农受赞誉

  发布时间:2009-09-18 15:19:20


    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把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宁可让自己“多一份辛苦、多一份勤快、多一份周到,多一份热情”,也要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误一次工,少花一分钱”,该庭针对当前苹果销售旺季动态,围绕产、供、销、储藏、运输、中介等环节产生的各种纠纷,坚守工作第一线,坚持案子不结决不离开现场,保障果农、客商不受损失。为切实有效服务果农和客商,阳平法庭从近年来办结的果品销售纠纷案中,归纳出果农之间、果农和果商之间、果商和果商之间容易产生的矛盾点,制作成“法官给您提个醒”的“安民告示”100份,发放到苹果产区的各村庄、各收购点,为果农果客商进行普法,使果农果商能够提前预防纠纷产生,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受到了当地果农客商的一致好评。

    2009年9月3日,家住山西省运城市的果商李某来到灵宝市西闫乡黄河滩地林区,雇佣当地民工开设收购点收购苹果,混级价0.56元/斤,过磅结账。李某收购30万斤苹果后陆续发运25万斤,后因阴雨连天,滩地道路泥泞,余下的5万斤难以发运,眼看收购的苹果经雨水濅泡逐渐腐烂,加之收购资金接连几日没有到位,造成其中3万斤果款未及时兑付果农,未领到果款的当地果农又害怕李某弃果走人一年的收成白白泡汤,便纷纷起哄不是扣人就是押车,心急火燎的李某支撑了数日后,还是被当地果农告上了法庭。承办法官王天社接案后凭办案经验当即想到两件事:李某真的弃果夭夭,那就真害苦了果农;收购的苹果若不及时发运,腐烂后将分文不值,李某也将蒙受损失。王法官心系双方当事人第一时间冒雨到滩地现场进行了诉前调解,稳定了果农的不安情绪,帮忙找来拖车解救了被困货车,果农一年的收成也在王天社法官的督促下得到了兑付。2009年9月18日,当地果农和外地客商相约来到阳平法庭送来锦旗1面,上书“果农贴心人、客商保护神”以示谢意。

责任编辑:李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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