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磊:
本院受理原告张敬高诉灵宝市王亚磊胡辣汤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资47000元。并要求你承担本案诉讼费。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即2022年12月12日上午九时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承办庭室:繁案七组
承办法官:张园园,联系电话: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