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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4 17:08:29


赵文华:

      本院受理原告许会芳与被告赵文华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282民初33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许会芳要求与被告赵文华离婚的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繁案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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