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 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医疗赔偿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原告伍来治诉二被告一娜中医诊所、冠儒诊所一案中,原告伍来治因病,在一娜中医诊所、冠儒诊所接受治疗,后由于病情加重又到洛阳正骨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原告伍来治认为二被告在治疗过程中有过错,遂引起诉讼,要求二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46784.18元。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二被告分别补偿原告伍来治经济损失5000元, 并于2009年9月9日前自动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给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