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东东:
本院受理原告任剑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282民初3530号开庭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呼东东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3002元及利息170414.09元,共计453416.09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灵宝市人民法院]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09月19日 08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直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