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执行三组 发布时间:2022-08-11 09:49:11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豫1282执恢128号之二
解菊艳:
本院执行的薛样霞与解菊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282执恢128号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马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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