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这是60000元,董某欠的钱我来替他还......”2022年8月3日,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董某的家属主动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偿还了全部欠款。
王某与董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灵宝法院故县法庭调解后达成协议:董某于2021年8月开始每月归还王某5000元,直至将60000元欠款全部偿还完毕为止。调解书生效后,董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手续,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到董某名下无任何存款。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董某,但其一直拒接电话不予配合。鉴于此,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董某户籍所在地走访调查,得知董某常年在外,但与村内朋友一直保持联系,遂到董某朋友店中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希望其能够规劝董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董某朋友的协助下,被执行人董某家属主动联系执行干警送来了全部执行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