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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故县法庭确立人民调解必经机制

  发布时间:2009-09-06 10:18:22


    灵宝法院网讯 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心,促使基层大量易激化民事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近日,灵宝法院故县法庭决定对辖区内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案件确立人民调解必经机制。

    针对近年来法庭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显著上升,特别是涉及农村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各种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存在诸多影响社会安定,调解工作难以进行的现状,故县法庭利用区位优势和派出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对辖区受理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通过先行调解,有助于解决的部分案件确立人民调解必经机制,尽量在诉讼前引导当事人结合搜民调组织的调节,立案时需同时出具民调组织出具的经其调解的证明,以强化人民调解的作用。

    这种做法得到了辖区各乡镇的支持和欢迎,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和谐司法”和“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保障辖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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