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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指导民调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09-02 14:57:01


    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系统工程,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同时整合社会调解资源,积极构建大调解机制,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提高了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7月份以来,该庭审理各类民事案件75件,结案率、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大幅攀升,而上诉改判率、发还重审率、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下降,呈现出“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

    一、建立网络,及时排查,不缺位。该庭向辖区78个调解组织发放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联络卡”,明确了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联络范围、联系方式。将辖区划分为镇村两级网络,分别由一名副庭长和一名资深法官负责联络事宜。通过网络互动,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动态、信息,及时排查辖区多发性、群体性等易激化纠纷,防止民间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现象发生。今年以来,该庭发放民调指导工作联系卡150余份,与镇村两级民调互通信息18条,充分发挥了基层民调“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

    二、指导业务,定期探讨,不越位。该庭每月定期指派审判人员为基层调解人员讲授有关业务课程,帮助其了解司法发展动态,丰富法律知识;定期举办民间纠纷调解业务研讨会,和基层调解人员共同探讨调解中出现的特点、热点和难点;组织民调人员旁听、观摩本庭民事案件庭审,由承办法官为他们讲解和评析典型案例。今年以来,该庭为镇村调解组织讲授了5场婚姻法、继承法及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等讲座,较好地引导民调人员规范调解协议,提高调处纠纷技能。

    三、 改变模式,有效联动,不错位。诉前调解时,将部分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受托组织调解后及时将调解情况向法庭报告。该调解模式促进了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有效对接。8月份以来,该庭采用该模式成功调处了6起民事纠纷。同时,对辖区内一些矛盾易激化民事案件,该庭主动邀请基层民调人员做好调解疏导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通过以上指导工作,阳平法庭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三转变”: 一是实现了由调解婚姻、邻里、债务、人身侵害等一般矛盾纠纷向新型复杂、疑难案件的转变,为及时预防重大矛盾激化争取了有利时机。二是实现了由主要依靠道德、情理调解向情、理、法结合并主要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矛盾纠纷的转变。今年以来,全辖区民调组织通过法律手段调处民事纠纷的成功率达到70%以上。 三是实现了由口头性、随意性的单纯民间调解向程序化、规范化、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调解方向的转变。

责任编辑:李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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