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解决“官民”矛盾、疏通“官民”关系方面的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加强行政诉讼法制宣传,扩大行政案件的社会影响,促使行政审判工作再上台阶。
一、继续开展法律咨询、巡回审判、走访基层、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与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的联系,及时了解其管辖内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有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意见,正确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二、建立和完善与各行政机关联系制度,家行政诉讼法法的宣传力度,扩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受案数。
三、努力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协调艺术,多做协调工作,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力争行政案件撤诉率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和解率均达到50%以上。
四、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其提出司法建议或为其进行法律培训,促进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五、加强对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工作的调查研究,力争撰写出一批有分量的调研、宣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