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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手指受伤引纠纷 当庭宣判显公正

  发布时间:2022-05-21 15:13:50





    灵宝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2022年5月21日上午9时,在灵宝市阳平镇涧沟村荆山村委会院内,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系灵宝市人民法院2022年第3期“请您当法官”活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13名旁听群众佩戴好口罩、扫码并接受健康监测后到现场旁听此次庭审。

    2021年11月10日,原告张某茹为被告王某庄装香菇袋料时,右手被香菇袋料机器打伤,后被送往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1、右手中指末节撕裂伤;2、右手中指末节指骨骨折。原告出院后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引发诉讼。

    庭审前,为了直观了解案情,承办法官李佳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反复梳理案情,厘清矛盾焦点。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李佳按照法定程序,依次有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随后,根据原告的陈述及被告的答辩情况,还原案件发生经过,总结案件争议焦点——本案雇主应承担什么责任?原告自身有无过错……

    庭审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本案中,原告在为被告提供劳务时受伤,被告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同时在原告日常操作时,被告作为管理者疏于监管,导致原告受伤,对原告的损伤有主要过错,应承担60%的责任。原告作为提供劳务方,工作中疏于安全防范,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自身也存在过错,对其损伤应承担40%的责任。李佳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依法判令被告王新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竹茹各项损失共计3339.46元。宣判后,被告当庭履行,双方当事人言归于好,尽释前嫌。

    庭审结束后,该院组织旁听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现场互动,征求旁听人员对庭审活动及案件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现场释法答疑,法官耐心、细致的解答,赢得了旁听人员拍手称赞。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充分了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切身感受法庭的威严和司法的公正。希望法院以后多举办此类活动。

    下一步,灵宝法院将继续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选择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并且有一定普法教育意义、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持续开展“请您当法官”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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