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欠黄某的钱我现在就还,请赶紧把悬赏公告撤掉吧……”2022年5月19日,被执行人柳某迫于曝光台的压力,主动打电话联系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柳某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柳某拖欠黄某工程款28800元,黄某多次索要,柳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躲避,故黄某诉至灵宝法院。灵宝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柳某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28800元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600元,并承担利息。
判决生效后,柳某迟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2年3月7日,黄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向其阐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柳某把执行干警劝告当耳旁风。为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果断将被执行人柳某的失信信息通过曝光台发布,曝光台公布第二天,怕“丢脸”的柳某终于按捺不住了,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全部欠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灵宝法院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悬赏公告、定期曝光失信名单等一系列强有力举措,对生效被执行人形成执行威慑,促使其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一步,灵宝法院将继续开拓思路、主动作为,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