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我知道错了,不该那么冲动,让事情有理也变成无理了,后悔啊!”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一案件被执行人杨某打来的电话,电话里杨某说道。
2021年6月20日,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杨某妻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杨某到现场不分青红皂白对张某进行殴打,造成张某全身多处部位受伤,后灵宝市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杨某因此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演变成身体权纠纷,法院判决杨某承担张某医疗费等共计8813.52元及案件受理费。张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杨某妻子王某各项费用3218.87元。
2022年4月6日,双方先后互相申请强制执行,灵宝法院执行三组干警接到案件后,认为两起案件可以合并执行,遂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沟通,最终,张某同意抵顶杨某妻子王某赔偿款3218.87元,杨某再向张某支付5594.65元后,双方互不追究,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收到良好成效。
法官说法:当遇到违法行为或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希望大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切勿逞一时英雄,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