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事情经过法院处理后,我们心里踏实......”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办结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王某英与张某某于1998年8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并各自有一儿一女。婚后俩人搬入以丈夫儿子张某龙名义购买的房屋,二十多年间,一家人非常和睦。2021年,张某某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赔偿事宜及抚恤金的领取由张某某儿子张某龙出面解决。张某龙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金20余万元,并领取抚恤金5万余元。期间,因王某英居住房屋的权属发生争议,未分割赔偿金及抚恤金。王某英与其女儿、儿子一纸诉状将张某龙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18万元。
受理案件后,调解人员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提出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认为该房屋虽登记在丈夫儿子张某龙名下,但购买该房屋时,其与丈夫张某某出资20万元,该房屋实际上是其夫妻共同财产,其享有居住权。被告认为该房屋系其个人出资分期贷款购买,每月还款均由其负担,因此该房屋与原告无关,原告若要分得赔偿金、抚恤金,需先搬离房屋。
为促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人员娴熟运用各种调解技巧,向双方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明确了原告王某英具有分割赔偿金及抚恤金的诉求资格,而房屋应属张某龙所有。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缓和,调解人员趁机提出调解意见:原告退出被告名下的房屋,被告分割12万元赔偿金及抚恤金给原告。但双方对金额提出异议,由于分歧较大,初次调解未果。鉴于此,调解人员让双方先行回家充分考虑,待其冷静之后再做调解工作。
几天后,原、被告双方先后打来电话,表示同意调解员的提议。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来到法院调解室当场达成协议,被告现场拿到钥匙后将12万元转给原告。至此,纠纷彻底化解,原告撤回起诉。
这起案件只是诉前调解的一个缩影。该案的高效调解执行,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真正实现了审判、执行无缝衔接,从源头上杜绝了纠纷的扩展、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