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2)豫1282执恢20号
王学涛: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灵宝市景渤橡胶门市部与被执行人王学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王学涛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灵宝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豫1282执恢2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通知书、评估报告(两份),通知你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即支付申请人139990元及延迟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770元、执行费2000元;责令你报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王学涛名下车牌号码为豫ML4919田野牌车辆一台;通知你本院对车牌号码为豫ML4919田野牌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对拍卖车辆询价结果为40675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对拍卖车辆询价结果为24400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