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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替友担保需谨慎 司法拘留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2-03-21 11:36:05




    灵宝法院网讯 出于好意,为朋友借款提供担保的事情时有发生,殊不知担保承担着法律风险,如被担保人失踪或无力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2年3月1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一起为朋友担保而引发的执行案件。

    2018年6月27日,刘某、许某与原灵宝信用联社签订了一份《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同时,马某智、马某琴签订了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后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引起诉讼,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刘某、许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1060.17元及利息,被告马某智、马某琴对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农信社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四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许某不为所动,更是玩起了失踪。马某智、马某琴则表示自己只是担保,并不是主债务人,不应偿还刘某、许某的所有欠款。承办法官再三向其释明担保人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每个债务人对债权人均负全部给付责任。但马某智、马某琴仍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日前,灵宝法院开展“春雷行动2022”集中执行活动,该院再次来到马某智、马某琴家中,释法明理无果后,依法决定对马某琴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刘法官,我老婆让我赶紧送钱,您尽快解除对她的拘留措施吧……”3月18日,该院执行四组刘飞接到被执行人马某琴家属的电话,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马某琴也得以提前释放。

    “之前我不懂法,以后我会慎重为他人作担保,也会遵纪守法的。”刚从拘留所出来的马某琴满脸懊恼,同时也如释重负。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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