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执行三组 发布时间:2022-03-01 14:30:36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豫1282执463号之一
刘丰:
本院执行的孙世伟与刘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282执恢463号失信决定书和(2021)豫1282执286号限制消费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责任编辑:马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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