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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小标的用了“大心思”

  发布时间:2022-02-22 17:01:17


    灵宝法院网讯  “刘法官,太感谢了,你们效率太高了,短短几天就把钱给执行回来了......”2022年2月22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人常某领取执行款时对承办法官连连称赞。

    2020年7月,常某在灵宝某健身公司为孩子购买了暑假游泳学习课程。后因孩子受伤暂不能上课,与该公司协商后,剩余课程待寒假时补上,后因疫情关系,门店关闭。双方又因退还相关课程费用引起诉讼。2022年1月,灵宝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灵宝某健身公司退还原告常某课程培训费528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已人去楼空。2022年2月11日,常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刘飞法官接到该案后,向被执行人灵宝某健身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该公司并未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迹象。刘法官第一时间到该公司的地址进行走访,发现其已停业一年有余,便又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其公司法人信息及其联系方式,费劲一番周折后终于联系到该公司的法人宋某,刘飞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告知该履行的义务和不履行的后果,结合当下执行攻势,阐明利害关系,宋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第二天,便将528元转入了灵宝法院执行款账户。

   民生无小事。执行标的不论大小,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灵宝市法院将一如既往,运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大案小案一样办,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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