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灵宝法院:关注民生彰显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09-08-26 16:08:50


    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坚持将“便民、利民、亲民、爱民”思想体现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关注民生,服务百姓,让群众尽享司法温暖。该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发现案件当事人刘风菊家庭生活极度困难,承办法官张克民多次从带着礼物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最终促使案件圆满调解。在案件了解之后,为了使刘风菊家庭生活有所保障,法官张克民又积极协调西闫乡人民政府、西闫乡民政所等有关单位,为生活困难的刘风菊一家申请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

    刘风菊系灵宝市西闫乡西邱村三组村民,今年40岁。1996年2月,刘风菊经人介绍出嫁到阳平镇强家村,由于婚前双方相互了解甚少,草率完婚,婚后又因双方志趣不投,未培养起夫妻感情,常因家中琐事发生吵闹,刘风菊不堪忍受无感情的婚姻,愤然在结婚两年后离家出走至今未回,分居生活11年期间,刘风菊多次提出协议离婚均遭男方拒绝。万念俱焚的她为了解脱痛苦,在长达10余年分居生活后诉诸法律,于2009年8月6日将男方告上法庭起诉离婚。原本一桩普通的婚姻纠纷案,但因男方避而不见故意刁难,致该起死亡婚姻案件的审理陷入僵局,后经承办法官多方查找仍无进展,但该案承办法官张克民没有放弃努力,最终说服男方父母促使双方面对面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当场履行了婚产交割。

    可以说到此已调解结案案结事了,但承办法官在案结后心情并不轻松,总觉刘风菊心事很重,疲惫不堪,后经细心法官走访发现,刘风菊一人供养着娘家两位重病、一位重残的亲人,62岁的父亲2002年因脑出血后遗症半边肢体失去知觉无法正常行走,61岁的母亲2004年因糖尿并发症失去视力,二弟16岁时患骨髓炎成了二级重残,一直靠双拐行走,三人全靠刘风菊一人照料。刘风菊不但一日三餐床头床尾伺候父母和弟弟,还得作为家中唯一劳动力到地里收种,且刘风菊在与死亡婚姻抗争的漫长道路上,也因农村土地调整失去了自己作为普通农民应有的口粮地。整个家靠刘风菊没日没夜劳作和打零工,全年家庭收入也不足2000元。由于家庭贫困,交不起医疗费,刘风菊父母和弟弟包括刘风菊本人在病情发作时从未到乡级以上医院治疗过,可以说,整个家庭生活已失去基本保障。尽管2006年刘风菊的父母及二弟申办了低保,但4口之家仍然度日如年,生活困苦。张克民法官对刘凤菊家的情况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通过了解得知按照灵宝市2009年农村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刘风菊的家庭属长期重点保障户,低保补差标准应以4人以上户确定,遂积极与西闫乡人民政府、西闫乡民政以及刘风菊所在的西邱村委会联系,建议根据政策调整刘家低保补差标准,最终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刘凤菊的低保补差标准正按有关程序在调整之中。

责任编辑:刘赞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498881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