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刘法官,太感谢了,这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2022年1月2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前,申请执行人李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执行四组团队长刘飞手中,并感谢道。
李某在灵宝市某市场做生意,2013年2月5日,张某从李某处购买活鸡,后经结算确认张某购鸡款共计17052元。张某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10000元迟迟未付,在多次索要未果后,李某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张某赔偿李某10000元等内容。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张某,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张某声称自己现在欠钱较多,没能力偿还,随后,该院经过网络查控发现张某利用名下新开的郑州某银行卡用于工资来往,受疫情影响,执行干警无法外出,遂利用线上委托事项,最终由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委托扣划,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收到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