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1)豫1282执2915号之一
灵宝市怀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怀义:
本院立案执行的何宁与灵宝市怀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怀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灵宝市怀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怀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282执2915号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失信决定书因你拒不履行依法将你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令限制你高消费。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