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我收到6万元工资了,有了这笔钱,我就能回家过年了……”2022年1月21日,年关将近,受疫情影响,身处洛阳的申请执行人高某,不能到灵宝市人民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法院干警通过法院账户将执行款转到高某账户,收到执行款后,高某当即打来电话,向灵宝法院执行三组干警感谢道。
原来,高某带着几个老乡在史某承包的修路工段干活,工程结束后,高某多次向史某讨要工资,史某都以工程款没验收结账等理由,拒付高某等人工资。高某讨要工资无果,随即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后史某同意和解分期支付欠款。法律文书生效后,史某未按期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三组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申请执行人高某,经了解,被执行人史某工程结束后,因拖欠工资较多,回到湖北枣阳市老家玩起了失踪,一直找不到人。
临近年关,为尽快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三组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委托查询并委托当地法院张贴悬赏公告等措施,查询到被执行人高某在湖北老家市区有豪华住房可供执行,后执行干警联系到了史某本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史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履行工人工资。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