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8:10:08
王沛然: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书军、李炎娜诉被告河南华中金汇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王沛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282民初4949号民事判决及被告河南华中金汇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民二庭进占魁团队
03988830190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民二庭进占魁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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