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你好,我是谢某的公公,替儿媳来交下罚金……”2021年12月2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
执行三组干警收到被执行人谢某公公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谢某的公公说道。
2020年2月19日,谢某因诈骗罪被灵宝市公安机关逮捕,后经灵宝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谢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谢某服刑监狱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面对收到的执行通知书,谢某以为坐牢,罚金就不用交了,也并未在意。后来,该院执行法官通过监狱方联系到谢某,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最终,谢某表示将尽快缴纳罚金。12月28日,远在湖南老家的谢某公公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足额缴纳全部罚金,该案顺利执结。
连日来,灵宝法院以开展冬季集中执行活动为抓手,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