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09:05:37
白灵飞:
本院受理原告杨长山与景飞飞和白灵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杨长山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承办庭室:灵宝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聂法官
联系电话:8830252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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